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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现中国生猪屠宰的利弊”的解决办法

发布时间:2013-12-18 15:18:47   点击量:2863

         上一期我们简单介绍了一下大部分地区生猪屠宰场(厂)中检验检疫环节中存在的问题,现针对此提出几点建议:

       “官方兽医+协检员”的方式,既能保证动物产品卫生安全,又能大量缩减从事具体屠宰检疫操作的官方兽医人数,比较适应屠宰量较大的屠宰企业,在对屠宰量较大的企业检疫工作中,应该提倡此种屠宰检疫模式。在“官方兽医+协检员”的模式的具体操作中,应该注意以下几方面:
        一是严格管理厂家的协检员。对其要进行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考核成功后,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发放协检员证件,才能上岗。并对其进行阶段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资格。
        二是驻厂官方兽医的人数要能够满足工作量的需要。尽管此种模式下技术操作上主要由厂家的协检员来操作,官方兽医主要是监督协检员的工作,但仍然要安排足够数量的官方兽医进行监督工作,尤其是一些重要的检疫岗位要安排人员进行监督。如果监督不到位,则监督形同虚设。
        三是加强对驻厂官方兽医的监管。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制定相应的制度,加强对驻厂官方兽医的监督职能的管理和监督,避免因利益驱动下官方兽医为厂家的病害产品提供便利的条件走向市场。
        四是明确责任。尤其要明确厂家的责任。协检员全部来自厂家提供的人员,因此要明确厂家对协检员的管理责任,加强对协检员的日常监督管理,加强对协检员的职业道德教育,使协检员明确保障食品卫生安全的重要意义,及造成食品安全事件的重大责任。对厂家要明确因对协检员管理不当导致协检员失职或故意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由厂家负责。
        五是对于较庞大的官方兽医队伍,本单位的官方兽医人员完全可以完成检疫工作的单位,要通过自然减员的方式,逐渐缩减编制,减轻单位的负担,逐步过渡到“官方兽医+协检员”的模式上来,避免直接转变检疫模式而造成现有人员闲置。
       六是对于屠宰量极小、等级较低的屠宰场,应该仍然由官方兽医实施检疫工作,避免因协检员素质低而产生不良事件。
       七是加强对协检员的培训。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定期对协检员进行业务培训,使他们能够适应不断变化的新的疫病检疫。厂家也要定期对协检员进行管理培训,增强他们的责任意识。
        说一千道一万都比不上政府的带头作用强。只要政府的铁拳政策做到位,我相信将来的肉食品老百姓会放心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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